欠钱不还,法院只认可的5个证据!
很多人遇到债务纠纷,不知道自己手里的证据能不能起诉对方,还有的没有证据的也不知道怎么去索要欠款,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下法院认可的5种证据!
1、证明原被告信息的证据
起诉需有原被告身份证号码或者复印件,需证明本人存在。因此,前期借钱时,一定要写好相关人员信息,做好备份。如只有微信或者电话,没有身份证信息的,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2、证明借贷事实存在的证据
需提供借条、欠条、借款合同等材料证明,证明借贷事实的存在,如实在没写的,只能看有没证人证言进行举证了。
3、证明借贷金额的证据
参照上条,提供借条、欠条等材料证明,还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再次着重提醒:转账记录,一定要备注借款,不然存在无法判定借贷事实的风险。
4、证明不断催要欠款的证据
如果过了诉讼时效,或者当初没约定还款期限的,就得提供有在不断催要欠款的证明。有不少当事人觉得,欠条或者借条过期了,就没法起诉了。并不是这样的,有效期,只是法院起诉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合法合规的欠条或者借条是一直有效的,虽然过了起诉期,还是可以起诉。但需要提供中间催要欠款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监控视频,通话记录、证人证言等。
5、证明对方有能力还钱的证据
欠钱不还起诉最重要的一点还在于,对方有能力还钱,或者名下有财产可以执行。不然起诉了,对方也没钱还的话,起诉用处也不大的。
实际施工人如何追讨工程款?实际施工人一般指的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自行投入人、财、物进行施工,且非作为农民工个人、施工班组、劳务分包企业等劳务提供者而存在的主体,同时按照法律规定案涉合同应当被认定为无效。结合到案件里具体来说:
1、 人工方面,标的工程木工劳务工作、钢筋劳务工作、围墙和附属工程劳务工作由委托人分别分包给劳务班组。
2、 材料方面,委托人作为乙方暨承租人与某脚手架租赁有限公司作为甲方暨出租人签订《建筑脚手架财产租赁合同》,约定委托人租赁脚手架部件用于标的工程的实际施工;委托人作为购货人与XX作为供货人约定钢筋材料供货事宜,将所购买的钢筋材料用于标的工程的实际施工中。
3、 设备方面,委托人作为承租人与XXX作为出租人签订《租赁协议(挖掘机)》,约定委托人租赁挖掘机设备一台及管理人员用于标的工程的实际施工中。
4、 资金方面,委托人支付被挂靠公司的中标服务费。
5、管理方面,委托人作为标的工程施工负责人参与某示范项目推进会。标的工程的开工竣工、工程量验收、工程款决算等管理事宜均由委托人负责。
债务纠纷中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在维权打官司的过程中,最郁闷、最窝火的可能不是败诉,而是打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其实这就是所谓的“执行难”问题。
要想在执行阶段不出问题,这一步一定要做??财产保全。
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简单来说,财产保全就是预先控制被告的财产,限制其转移,从而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可以快速执行。
债权债务纠纷,你需要的法律知识!
在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中,债权债务纠纷时常发生。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可能面临这样的困境。但你知道吗?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就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要明确债权债务关系。合同是确立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在签订合同时,务必仔细阅读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其次,遇到债务纠纷时,保持冷静至关重要。第一时间收集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等,这些将是你维权的有力武器。
如果协商无果,不要犹豫,及时寻求法律帮助。咨询专业律师,了解你的权利和可行的解决方案。记住,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有力工具!
最后,提醒大家防范风险。在借贷或合作前,务必对对方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不要轻易相信口头承诺,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
父债子偿,天经地义?
父母的债务子女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除非父母去世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这种情况下,子女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其父母债务的偿还责任。超出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无需偿还,除非自愿。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对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也不需要负责清偿。
由于债务纠纷情况是很复杂的,很多朋友不知道自己的诉讼时效有没有过期,今天我就为大家详细整理了 5种情况,大家可以参考。
1、约定日期3年
约定了还款日期的民问借货,诉讼时效为约定的日期起 3 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2、收到欠条起3年
定了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货,债务人在到期没有还款,又重新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那么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3年)。
3、最长保护20年
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货,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4、2年
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需要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 (2年的诉讼时效期)
5、签章
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遇到欠钱不还的我们一定要尽早起诉,一是可以预防诉讼时效过期,二是可以在对方转移财产之前要回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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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施工人能否起诉发包方请求支付工程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三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如何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
在实践中确认双方存在借贷的关系,主要看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一是借贷合意,即款项交付的原因必须是双方认可的借贷行为,这也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首要前提。如双方存在认识偏差或一方对借贷合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二是款项交付,即双方应实际交付了合意中确定的金额,这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如借款未实际交付或实际交付数额与借款凭证载明的不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交付情况认定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利息如何计算。
司法实践中,对借款是否实际交付及交付数额的审查,已经得到了普遍的遵循。但对借贷合意的审查,因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且没有统一标准,导致部分案件中“经手人”“介绍人”对非基于借贷合意的款项交付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法院会综合审查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从而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没有一朵花,从一开始就是花,也没有一朵花,到最后还是花我对蝉说“他日再见,要待来年”,蝉对我说“他日重逢,要等来生”所以,给时间时间,让过去过去,让开始开始
工程款一拖再拖?教你4招,快速追回!
在建设行业里,收不到工程款就像喉咙卡了鱼刺一样难受。甲方爸爸总是喜欢“忘记”付款,让承包方头疼不已。
1 发函留证
给甲方发函,留下书面证据。这样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或者再次和对方签订补充协议,并且约定还款违约条款。这样不仅能让甲方知道你在积极维权,还能延长诉讼时效,以免对方最后赖着不给。
2 有效协商
找甲方负责人协商结算工程款。在协商过程中,可以录音、录像,明确记录甲方拖欠的工程款数额、还款时间等关键信息。这样既能让甲方知道你有多么坚定,也能为以后的维权提供有力证据。
3 银行转账
如果甲方拖欠的数额过大,而你还要垫钱支付给下面的农名工,那就别任由甲方忽悠了。派人去对方单位清算欠款,要求对方能给多少给多少,不拿现金,走银hang汇票,留下固定的书面证据。这样不仅能重新计算诉讼时效,还能让甲方知道你的决心。
4 主张多额欠款
故意主张多额欠款,让甲方反驳。只要他们反驳了,就留下了证据。这种拖欠工程款的甲方一般都处于强势地位,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支付工程款。
面对这样的甲方,不要觉得能拿回来一部分就满足了。早走诉讼要回工程款,拿到判决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要拖!
工程款被拖欠怎么办?
保留证据,打好基础:
合同、变更单、施工日志、验收报告等证据,记得都要保存好,这些是你的“法律盾牌”,关乎到是否能胜诉。
催款函,专业出击:
如果对方坚决不给钱,可以委托律师开具一个催款函件。
催款函要写得明明白白,欠款金额、逾期天数、还款期限,一个都不能少。
先协商解决:
先礼后兵,委托律师和对方坐下来谈一谈,看看能不能庭前解决问题。
法律途径,正义之剑:
如果协商无果,那就拿起法律的武器,诉讼或仲裁,让法律为你主持公道。
申请财产保全,防止空判:
申请财产保全,确保一旦胜诉,能够顺利执行。
注意时效,抓紧时间:
注意了。诉讼时效是2年,别让拖欠款变成“过期支票”,这个事情真的拖不得。
拖欠工程款,起诉流程:
1、提交诉状申请立案。债权人可以写一份起诉状然后递交到法院立案庭进行立案。
2、法院发出受理通知。在法院立案之后,人民法院会对债权人发出受理通知。
3、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换双方的证据,债务人就债权人的诉求作出应答。
5、开庭审理、质证、辩论。上述程序进行完之后,双方只需等待开庭,然后参与审判即可。
5、宣布判决结果。有可能是当庭宣判,也可能是择日宣判。
6、判决生效,执行。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拖欠工程款,准备好这些证据,稳稳胜诉!
很多从事工程的朋友都遇到工程款被拖欠的情况,陷入追要工程款的难题,因此我们可以直接选择起诉对方,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在此之前我们需要搜集哪些证据呢?
一、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大致是双方的工商登记资料,若涉及起诉时双方企业名称与原签订合同时不一致的,还应提交证明双方名称变更的证据。
二、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主要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协议、备忘录等)。律师在代理上述案件中都会提交相关文件证明双方建立的建设工程施工法律关系。
三、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工程预、决算报告;
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
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
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如施工记录、施工备忘录、施工日报、工长和检查员的工作日记等。
借给好友3万块钱,法院竟然不认可借款事实!张三口头向王某请求借一笔钱,张三通过银行汇款方式借出了3万元,双方口头商定了还款事项但并未订立借条,张三并未按约定还款,但王某碍于朋友面子从未向张三讨要过,过了几年,张三因为借款金额太大,借贷纠纷越来越多,直接“跑路”,电话常年关机、人也找不到了,王某这才意识到不对劲,拿着转账记录到法院打起了官司,结果却因为证据不足败诉了,王某怎么都想不明白,明明是自己借出去的钱,打官司怎么会输?
银行汇款凭证并不等于借条。借条是指债务人借用别人钱、物时,所立的由出借人保存的字据,是反映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银行汇款凭单虽然能够体现曾经有过金钱往来,但该款项属于何种性质不能确定,无法保证与借款的同一性。如果没有聊天记录、还款记录等相关证据佐证,而被告又没有到场、无法询问被告时,法官就无法核实借贷关系事实是否成立,因而就会据此认为在案证据不足以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而判决原告败诉。
验收后支付,无法验收,诉讼时效何时起算?
施工合同约定验收后支付尾款,这种情况下施工人对工程款的权利属于附条件请求权,如果工程验收客观上无法进行,应认定为条件无法成就,诉讼时效应当从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条件无法成就之日起起算。
实际施工人能要发包人与承包人连带付款吗?
司法实践中,承包人往往会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实际施工人,并在分包合同中约定以发包人(建设单位)按进度付款作为承包人向实际施工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
过往,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实际施工人只能起诉承包人要求支付工程款,若承包人主张发包人尚未支付工程款,实际施工人的主张就很难得到支持。
对此,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法律问题在线咨询】借款人死亡,债务会消失吗?2018年8月,张某托我亲戚介绍,向我借了7万元,用于周转其夫妻经营的店铺,当时他一个人向我打了借条。但一直未还款。今年春节我得知张某因病去世了,请问这笔帐我还能要回来吗?
《民法典》对此作出了规定,借款人去世了,其继承人继承了其遗产,应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其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张某的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对其债务进行清偿,该债务不会因张某去世而自然消灭。
起诉前一定要知道的十二个问题
1民间借贷案件,向哪个法院起诉?
2民间借贷案件,起诉要准备哪些证据?
3没有借条,可以起诉吗?
4民间借贷案件,己方的律师费可以要对方承担吗?
5民间借贷案件,可以向对方主张利息吗?
6出借人可以将民间借贷中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吗?
7民间借贷案件,诉讼时效为多长时间?
8民间借贷案件的诉讼时效已经过了还能再去起诉吗?
9民间借贷案件,利息最高不得超过多少?
10、民间借贷案件,是父债子还吗?
11、夫妻一方所签订的借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12、民间借贷案件,债权可以继承吗?
除以上内容外,提示大家在起诉后,第一时间申请财产保全是最有效的方式,很多人因为错过的最佳时期,等到老赖把财产转移了,这时候想要拿回自己的钱都很晚了。